2016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计划
发布时间:2017-09-08 11:22:52作者:来源: 访问量:
为全面落实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1]45号)等文件要求,制定2016年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如下:
一、开工任务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共4535套(户)。其中:
新增城市棚户区改造2700套(户);垦区棚户区改造1835套(户)。
二、基本建成任务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共3395套(户)。其中:
城市棚户区改造1210套(户);垦区棚户区改造1835套(户);公共租赁住房350套。
三、分配入住任务
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共2715套(户)。其中:
城市棚户区700套(户);垦区棚户区改造1835套(户);公共租赁住房180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