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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3-13 22:06:18作者:来源: 访问量:

 

经枣阳市人民政府批准,枣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就枣阳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遴选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枣阳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承办商业保险机构遴选项目

二、项目编号ZYYBJ20180223

三、采购内容:枣阳市城乡居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3年承保服务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取得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且在枣阳市境内具有独立的经办机构;投标时须以枣阳经办机构的名义进行投标,枣阳经办机构须取得具备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资质的省级分公司的授权(须提供授权书)。

3、投标供应商须具备保监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保险监管部门批准的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资质;

4、省级分公司批准同意开展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并提供相关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并且须承诺对意外伤害保险超支风险提供连带赔偿责任担保(投标文件应经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盖章,并提供相应承诺书);

5、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本项目公告报名期限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五、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5.1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313日至201803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大厅(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投标供应商参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人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

参与报名的人员身份验证不合格的,其报名将被拒绝。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格和履约、服务等能力证明材料:

1、省级分公司的投标授权书;

2、投标供应商通过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和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资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4、省级分公司提供相关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及提供连带赔偿责任担保的承诺书;

5、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以上资料提供不全者,将拒绝给予报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0402日上午0930分,地点为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楼开标大厅(民主路24号老检察院)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政府采购网、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枣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枣阳市医疗保险管理局    

联系人:刘主任         电话:13972083836

招标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勇           电话:18327581929

                                                      2018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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