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降成本“31条”意见解读
发布时间:2018-05-09 15:10:25作者:来源: 湖北日报访问量:
.
企业盈利、有活力,经济才能有持久的发展动力。现实中,很多企业反映成本高,日子难过。
从2016年开始,我省连续三年密集出台降成本“红包雨”,为企业减负降本。2017年,前两轮政策措施已为企业降低成本约1130亿元。
新一轮降成本“组合拳”如何出招?力度如何?
条条“干货”,降出真金白银
降电价、降物流成本这两“拳”,今年将打出“第三招”。
电费更低了。通过临时降低输配电价、清理商业综合体等非直抄用户电价加价等措施,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10%左右。从2018年1月1日起,对经有关部门核准并符合政策规定的接入湖北电网的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免缴系统备用费。
通行费便宜了。延续高速公路通衢卡电子支付用户通行费优惠政策,使用高速公路通衢卡电子支付的货车通行部分收费标准较高、通行量较低、深度贫困地区高速公路时,通行费优惠幅度提高到20%。扩大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范围。
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这一“老大难”,这次也放出了管用的新招。
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设立拟上市企业“种子板”,引导拟上市企业到“四板”市场挂牌或展示,先行规范。
支持“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募集资金。引导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发行公司债、可转债、资产证券化产品等拓宽融资渠道,支持地方政府在沪深交易所发行债券。
再看降税费这记“重拳”。
减税、减费,对实体企业而言,等于增加利润。根据“31条”,将落实国家增值税改革措施、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等政策。同时,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登记费。从2018年5月1日起,暂停收取风景名胜资源有偿使用费。
对即将到期的政策措施,我省还进行了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将延续执行或扩大执行范围。至2020年12月31日,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继续按1.5%执行。至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自有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将这一优惠政策范围扩大到所有合法合规经营的小额贷款公司;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士兵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按规定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企业)所得税等。
紧盯“痛点”,招招打实
“招招打实”的“31条”降成本干货,不是“拍脑袋”想出来的。省发改委介绍,根据降成本督查调研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企业反映比较强烈的诉求,通过省政府大督查、部门专题座谈会、到兄弟省份调研等方式,旨在制定一系列针对性强的政策。
比如说,省残联、省工会提出的扩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自2017年4月1日起,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还有加大对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力度,省消防总队提出的提高消防服务效能等,都是针对企业反映最强烈的‘痛点’开‘药方’。”省发改委体改处人士介绍。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比照兄弟省份出台的降成本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政策措施。
比如,对“新三板”、四板挂牌企业的奖励意见;调减部分企业印花税核定征收计税金额比例、全面推广建设工程领域“多测合一”、减轻企业专利缴费负担等政策措施。
对即将到期的政策措施进行评估,在财政、基金可承受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提出延续执行或扩大执行范围的办法。如企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继续按1.5%执行,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研究出台的延长社会保险费率的政策,延续并加大高速公路通衢卡电子支付用户通行费优惠政策、扩大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通行费优惠范围等等。
重在落实,让企业增强获得感
连续三年的降成本“大红包”,给企业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近3年来,宜昌人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收获营改增“净收益”逾千万元,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累计金额近3亿元……国家推出的一系列减税降费举措,让企业享受到了真金白银的实惠,成为推动企业攀上价值链高端的“动力源”。2017年,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25.56亿元,上缴税金5.2亿元。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如何让降成本政策真正落地?
省发改委介绍,将继续开展省政府月度督查工作,收集、整理我省降成本政策落实过程的问题、建议,加强督办整改。同时,注重降成本政策的配套跟进,有针对性地抓紧做好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和落实工作,确保各项降成本措施及时惠及企业。
同时,加强对重大政策问题的跟踪研究。针对公众关注度较高、对企业成本影响较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将持续深入研究,加强政策储备,不断丰富完善。(廖志慧 杨军 罗心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