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阳市物价局公告(第1号)
发布时间:2018-01-31 17:11:58作者:来源: 访问量:
枣阳市物价局公告
(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拟于3月召开枣阳市区供水价格调整听证会,现将听证会参加人、旁听人员及新闻媒体的名额、产生方式及具体报名办法公告如下:
一、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听证会参加人30名,具体的名额及产生方式:
1、消费者代表18名,采取自愿报名由公证人员随机抽取的方式产生。
2、消费者委员会代表1名。
3、经营者代表1名,委托市建设局推荐产生。
4、与定价听证项目有关的其他利益相关方代表2名,委托市水利局、市疾控中心推荐。
5、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名,委托市人大、市政协各推荐2名。
二、报名时限
(一)自愿报名参加听证会的消费者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25日下午5:30时前,到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报名。(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6323951)
(二)自愿参加听证会的旁听人员,可自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2月25日下午5:30时前,到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报名。(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6323951)。
(三)参加听证会的新闻媒体,可于2018年2月25日下午5:30时前,向市物价局商品价格科报参会记者名单。(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6323951)。
(四)其他听证会参加人由推荐单位于2018年2月25日下午5:30时前将参加人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和联系电话等相关资料告物价局商品价格科(联系人:王莉,联系电话:6323951)。
特此公告
2018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