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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18-06-27 18:08:42作者:来源: 访问量: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枣阳市广播电视台的委托,拟就枣阳市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XCB20180618

二、项目名称:枣阳市城市形象宣传片拍摄制作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为了形象地展示改革开放以来枣阳市全新的面貌和良好的投资创业环境,市委市政府拟拍摄一部展示枣阳形象的宣传片,以城市风光、历史文化、人文故事、工业文明、和谐社会建设为元素,以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吸引力展示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新枣阳,给人以美好而深刻印象。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75万元

制作周期:20181130日前交付成片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采购范围:总体策划、创意构思、剧本撰写,拍摄、制作、配乐、字幕(含外文字幕);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4.2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4.3投标供应商须具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4.4投标供应商2015年以来,至少完成1项(含)以上的单项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类似拍摄制作项目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类似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4.5投标供应商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无亏损。(须提供2016年或2017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若有或应有按最近的年份提供);

4.6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报名前,需在枣阳进行踩点拍摄,报名时须提供由枣阳市委宣传部开具的踩点证明,在开标时,须现场演示踩点素材(不低于两分钟)。不能提供踩点证明的,其报名将被拒绝。

4.7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

六、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竞标者,请于20180626日至20180702日,每日830113014301730时间段内(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在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枣阳分公司办公室(人民北路37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6.2参与报名(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人员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负责人报名时须出具: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务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17-2018年度任意连续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须提供投标供应商工商注册地社保部门或社保部门指定的收费单位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

企业法人参与报名时须出具: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2、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

参与本项目报名的人员,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拒绝报名。

领取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证件或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报名时请携带本公告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中4.2--4.8项所列的各项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报名。

6.3、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350/套,售后不退。

七、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7.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807091530分,地点为枣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大厅(民主路24号)。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密封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湖北政府采购网和枣阳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枣阳市广播电视台     

联系人:谢先生       电话:13986373888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施先生       电话:18327581929

     

2018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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