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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查获城区禁鞭以来首例违规存储烟花爆竹案

发布时间:2018-02-02 10:46:53作者:朱玲玲来源: 公安局访问量:


1月29日,春节前第一轮烟花爆竹门店清查工作正式拉开序幕,市公安局禁鞭办按照《春节前烟花爆竹门店清查工作方案》要求,立足片区,兵分四路深入禁鞭区内副食日杂店、鲜花店、丧葬一条龙店、集贸市场等可能存在销售存储烟花爆竹的门店开展清查工作,共清查门店50余家,签定禁鞭承诺书50余份,以清查强宣传,堵塞销售存储源头,通过清查,查获一例违规存储案件。

据悉,1月30日上午,南大片西小片专班人员清查到南城霍庄万通路口李某某副食日杂店时,从李某某店内货架上现场查获100发雷子1个、70公分地毯红1盘、条鞭57条。接报后,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市禁鞭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朱守强当即指示:必须查清鞭炮来源、进货渠道;必须查明去向、卖给哪些人;必须处罚到位;必须宣传、警示到位。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禁鞭办主任刘有飞带领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南城派出所、市禁鞭办并邀请市电视台记者赶赴现场,固定证据,并将违规存储烟花爆竹行为人带至公安局询问。现已查明,李某某贪图烟花爆竹销售利润,禁鞭开始前隐匿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没有交由经销商回收;禁鞭开始后仍抱侥幸心理拟春节期间继续销售,且李某某没有办理安监部门颁发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属于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存储烟花爆竹违法行为,市公安局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30条依法裁决对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处罚。

该案是我市城区禁鞭工作开展以来查获的第一例违规存储案件,李某某也因此成为我市首例因违反禁鞭令而被行政拘留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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