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抢石料 聚众斗殴 枣阳两个恶势力团伙被灭
发布时间:2018-05-15 14:33:10作者:李晓军来源: 襄阳日报访问量:
襄阳日报5月15日讯(通讯员李晓军 全媒体记者黄金晶)为垄断经营、争抢石料,多次组织人员发生暴力冲突;为报复泄愤,利用微信召集人员聚众斗殴,致人伤残……5月14日,枣阳市人民法院对外公布了这一“沙霸”恶势力团伙所犯的案件,被告人周某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陶某等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6个月至3年的不同刑期。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陶某与周某为争抢石料多次发生矛盾纠纷。2017年2月19日11时许,陶某与另一被告人刘某(周某同伙)分别驾驶渣土车,在枣阳市兴隆镇为某项目部卸砂石料。在此期间,因陶某驾车插进刘某的车辆前方,刘某便用车将陶某的车辆堵住,并通过对讲机告知自己车队人员。
周某随后带人赶到现场,对陶某进行殴打,后被在场人员拉开。
陶某被打后心生不满,便在车队微信群内称被打。该车队队长章某得知消息后,要求附近的司机迅速过去打探情况。随后,章某、王某等人赶到搅拌站,向陶某询问情况。
此后,陶某伙同章某、王某等人手持钢筋棍、钢管,向周某、刘某等人所在的饭馆走去,被对方车队人员发现。
周某见对方人员聚集并手持凶器,便和刘某、王某等人手持铁锹、撬棍站在路边等候。
双方不顾项目部工作人员的劝阻,开始互殴。这次打斗,造成陶某、刘某、王某、章某受伤。经枣阳市公安局法医鉴定,陶某、刘某均为轻伤二级,王某、章某为轻微伤。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陶某等5人的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公诉机关指控5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罪名成立。最终,枣阳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